談形體與心智之殘障-瞎子、啞巴與聾耳(意識形態、觀念不同)要如何溝通?
逍遙遊:「瞽者無以與乎文章之觀,聾者無以與乎鐘鼓之聲。豈唯形骸有聾盲哉?夫知亦有之。」、德充符:「王駘,兀者也,有不言之教,無形而心成者邪!」、在宥篇:「鴻蒙曰:亂天之經,逆物之情,玄天弗成;解獸之群,而鳥皆夜鳴;災及草木,禍及止蟲。意,治人之過也」。道家係兼具出世與入世之法、釋家為出世法、儒家為入世法。此文正為談入世與出世,依說文解字文義為逍遙遊篇說:瞎子(全盲)沒有辦法看到五彩之美麗、聾子沒有辦法聽到鐘鼓之聲音、瘂巴說不出話來,這些人很不幸,現代語言為殘障,那裡只是形體四肢會有聾、盲、瘂?智慧也會聾、盲、瘂啊!當瞎子或聾耳碰上啞巴,二人要溝通,確實相當困難,聾子問啞巴半天,啞巴也很認真回答,只是啊!啊!啊!啊了半天,聾子就是聽不到,以為啞巴不理他;啞巴問聾子問了半天,聾子都不回答,不是聾子不回答,是他聽不到,這個問題很麻煩。目前的政治氛圍就是如此!一個要統一、一個要獨立、一個要維持現狀,三強鼎立,誰也不讓誰?有人想修心養性、有人想鈔票而在炒股、炒房、炒地皮、有人想奪權,這些問題要如何解決呢?讀者似可研究出解決方案,不然讓無良之政治人物、商人如此繼續亂搞下去,連倫理道德、禮義廉恥都給毀掉,從上到下,專門在幹一些違背天理的事,讓下一代子孫來學習,使其迷惑,誤以詐騙為榮,社會亂成一團,日子就會越來越難過。德充符篇:王駘這個人是一支腳的殘障者,跟他習道的人都說他沒有教人如何習道,都是他以身作則給弟子學習,跳脫形式而以心靈教學為之。在宥篇:鴻蒙(似為鴻鈞聖祖)說:人擾亂了自然的常態,違背了萬物之真性,就無法達到自然之教化;野獸會離群,鳥白天不啼叫,變成晚上在啼叫,連鳥獸心也慌亂了;人類違反自然的結果,波及草木,禍及昆蟲。啊!這是管理人之過錯。此幾則故事是在提醒執政者須照顧自己子民,不能以意識型態治國,如不聽選民心聲,只顧政黨利益,而一意孤行,是會禍及下一代的,與殘障無異,此省世語,世人應有所覺悟,選舉時可否為了一點小甜頭之賄選,求一時之爽,就出賣自己靈魂,違背自己的良心投票?才不至殃及下一代,選民可深思!
此文之意境是在說:五官、四肢、形骸雖有缺陷,但道德齊全,雖獸面人心,一樣受到世人及老天之尊重,合乎自然法則。亂天之經,逆物之情,玄天弗成;解獸之群,而鳥皆夜鳴;災及草木,禍及止蟲。意,治人之過也」。其意境係要世人不可違反自然,人如長得一表人才,形骸、五官、四肢正常,而心智殘障,有理說不清,為非作歹,炒股、炒房、炒地皮、爭權奪利,外表雖看不出來,但與人面獸心相同(即半人半禽獸),眾生事情亂亂做,連鳥獸都感覺得到,心神也不安寧,也亂闖、亂叫了,災及草木,禍及止蟲。是比喻大人為非作歹,會殃及子孫之意。意,治人之過也。是說:啊!這是管理人之過錯,此治人,有多重意境,上至最高領導人、五院院長、部會首長、地方首長、公民營公司之領導人、管理人、祖父母、父母在內,一體適用。在上位者或長輩於決策錯誤或做錯事,而不認為自己做錯事,無辜受害的是老百姓、子孫,也就如俗話所說:火燒山燒死猴子,猴子無辜受害之意也。
人們喜歡貪小便宜,好手好腳,也無重大疾病,有錢買雙B轎車,無錢繳牌照稅,而以殘障親友之名買車來規避牌照稅,或賺黑心錢或包工承偷工減料,欺、詐、搶、騙、殺人、放火、販毒、吸毒、製刀、製槍、A健保費、排放毒廢水…等等&,依莊子之說法均是屬於心智殘障之列,或許當事人不認為自己有錯,是社會大染缸污染所造成,與盜亦有道之歪理相同,但就是會污染到後代子孫之心靈,原是為了子孫能過好一點生活,反而是害了子孫,君不見警察抓到歹徒,其父母親到警察局時都會說:我的小孩很乖,不會做壞事,如果真有做壞事,也是交到壞朋友才學壞嗎?上樑不正,下樑歪也。男學生穿女學校之女生制服搞笑、搞創意,學校說學生不對,要處分學生,學生家長說學校小題大作,不排除要轉校或送至國外唸書,讀者認為誰對?類此惡性循環之結果,造成今日社會之亂相,是否屬於心盲、殘?誰之過?是選民自己選出來的國會議員、領導人,再由勝選之政黨分配權位給自己人,政客要怎麼搞?選民也就無可奈何了,那要怪誰呢?所以不能將次序、是非、正邪、善惡、利益之觀念顛倒,對於講真心話候選人之政見聽不進去,對於嘩眾取寵候選人之政見則很高興聽,也甘願被騙,等騙完後,輪到自己吃到苦頭了,才來背後駡皇帝,則如同狗在吠火車,一點用也沒有,勸世人腦筋要清醒,能覺悟,才能造福子孫。
憨百姓有憨百姓之悲哀,地方首長常常以行政命令高於法律,來剝奪或限制人民權利,也說是依法行政,不將大法官會議解釋當成一回事,提起訴願又官官相護,訴願駁回,理由富麗堂皇,都是憨百姓不對,但自從去年起老天之拂塵一揮,台中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即陸續就關於剝奪或限制人民權利之法律,應具體明確,且不得增設法律所無之限制,亦應遵守法律之位階原理,命令不得高於法律,法令亦不得溯及既往之原則,將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均撤銷,訴訟費用由被告(原處分機關)負擔,這下子就好玩了,行政官司打輸了,要以公費支付訴訟費,會計及審計部門會有意見,會追究責任外,更須面對地方政府不分新、舊建物,新營業、舊營業店家,一律依現在之新法溯及既往,予以取締,甚或直接消滅既存之商圈,須面對國家賠償及回復原狀之機關求償之責任,吃不完兜者走,問題可大了,看看政府官員以後敢不敢再以內部召開個會,制定一個辦法或注意事項,不必經過立法程序,便宜行政,就可直接限制或剝奪人民權利?看樣子,為求經濟發展,由行政機關召開內部會議後,由地方首長宣佈戒嚴,宣佈特種營業及夜市夜間不得營業,不聽話時,由台電公司停電,學習共產國家,房子要怎麼拆都可以,都市計劃道路要開直的或開彎的都可以,要變更多大面積之土地,只要都市計劃委員舉手通過就可以,有功相爭,有過相推,人民有抗爭就抓起來關或槍斃掉,經濟才能發展,老百姓才會聽話,民主國家可以如此幹法嗎?類此心盲、殘,將如影隨形,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戒之!慎之!以免禍及子孫。莊子如是說,信不信在己。君不見有許多形體正常之企業家年輕時專門在炒股、炒房、炒地皮,而不知此行為是屬於心智殘障,等於是在為惡,只顧眼前之利益,炒到年老時不是住進看守所補修道德學分,就是失智、中風,傻傻的認不出自己的子孫、新台幣、美金,患了重聽、青光眼等眼睛疾病,變成形體殘障,是很悲哀的一件事,但有修道的人,一看見此情景,就知道其於年輕時是幹了何種好事(反諷語)?因果循環不已,逃也逃不了。故不論眾生聽得進去也好,聽不進去也好,非得照這樣做不可,因這是天律,更改不得,如可修改天律,則天公就可換由老百姓來當了,太陽就會變成由西邊升起,四時(春夏秋冬)就亂了序,行星就會相撞,這還得了,有不服,可找閻羅王訴願,去打官司,看看閻王爺會理會嗎!如此之惡性循環就會變成政治之因果報應,歷史皆然,讀者對此省世語是否應有所覺悟呢?願人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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