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第1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莊子南華經養生主篇: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駢拇篇第2節: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鉤,直者不以繩,圓者不以規,方者不以矩,附離不以膠漆,約束不以纆索。故天下誘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故古今不二,不可虧也。則仁義又奚連連如膠漆纆索而遊乎道德之間為哉,使天下惑(假道學)也。第4節:夫不自見而見彼,不自得而得彼者,是得人之得而不自得其得者也。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者也。夫適人之適而不自適其適,雖盜跖與伯夷,是同為淫僻也。余愧乎道德,是以上不敢為仁義之操,而下不敢為淫僻之行也。在宥篇第11節:道有天道,有人道。無為而尊者,天道也;有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篇第5節:倒道而言,忤道而説(悅)者,人之所治,安能治人!讓王篇第5節:道之真以治身,其緒餘以為國家,其土苴以治天下。由此觀之,帝王之功,聖人之餘事也,非所以完身養生也。今世俗之君子,多危身棄生以殉物,豈不悲哉!凡聖人之動作也必察其所以之與其所以為,則真假聖人之辨別自明矣。列禦寇篇第7節:賊莫大乎德有心而心有睫,及其有賊也而內視,內視而敗矣。凶德有五,中德為首。何謂中德?中德也者,有以自好也而吡其所不為者也。此幾則立言是在闡述一些心術不正之凡人,以修行之名,盜用道德,成立基金會,掛羊頭收取供養金、補助款,將道場商業化,在修貪嗔癡,求名利、富貴,利用信眾家庭、事業、身體欠安去求神而詐騙、斂財...等,無奇不有的方法在賺錢;搞政治化,賣起狗肉來,連參與政治之政治人物、政客也跟盜跖(盜跖為利而死於東陵山上)、伯夷(伯夷為名而死於首陽山下)一樣,滿口都是仁義道德,且又紅的發紫,名利、富貴都得到了,當達到輝煌騰達高峰時,其博士、碩士之學歷卻突然遭踢爆是假的,紛紛被撤銷假學歷,這都是迷惑,也就是盜跖篇故事中所稱:修真實天然本性者為修道人、修行人;以修道之名來盜取道德(五德-聖、智、信、仁、勇),在以假仁義,騙人民,行偽善之假修行人,稱為禽獸(人面獸心,白話稱為半人半禽獸-外表看起來是人,但心與禽獸無異)。為了虛名,求名利、富貴,而利用道德(五德)與政客合作無間-(胠篋篇第2節:江洋大盜學會了盜取五德,與政客分工合作,才能盜取他人財物,成為詐騙天堂,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之有也),假出家人將宗教商業化在行假仁義、政治化與政客分工合作,才能冒貸、超貸、領補助款,盜取國庫財產,洗錢到國外,於東窗事發就逃亡海外,搞爛了一鍋粥,最後還是會被引渡回國受刑事追訴,人財兩失,又回到原點。出家的修行人心術一不正,邪魔就趁機寄居於道場供人供奉,則道場的正神跑掉了,剩下邪魔,邪魔也是神,只是是邪神,不是正神,誰也不聽誰的,但一樣也有法力可幫人解決一些問題,所以就變成了魔法道場,這是假出家修行人未修正法,層級未達至人、神人之境界,其所不知也,無能力去分辨何者為神、何者為魔的,其實所供奉的都是邪神(魔)。故修清靜、自然之正法,可以讓人壽終正寢自然死亡之老死,不修;而去修求名利、富貴之魔法,等於是在吃糖衣毒藥,最後是病死或非自然死亡,但是無臉見人了,要如何向自己子孫、社會交代呢?老死、病死,都是死,因每人價值觀念不同,追逐之目標也不同,無絕對之標準答案,高興就好。值得讓出家修行而盜用道德,行偽善(假仁義)之修行人(假尼姑、假和尚、政客)警惕!故曰:聖人(是在諷剌自以為是聖人之假修行人、假尼姑、政客也,非指真正之聖人,不可搞錯而貽笑大方喔)不死,大盜不止(真義為假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之反諷語也)。
道,是無為自然(天下有常然),不能加入人為因素進去,一加入人為因素進去,則變質為有為之人道、錢道、妖道,通通也都是道,在混水摸魚,不算是真正的道(仁義又奚連連如膠漆纆索而遊乎道德之間為哉,使天下迷惑,將修道成為假道學),最近才有因出家人接受供養,假冒道德,以假仁義在行善,以假亂真,不安於出家人托缽、苦行、清高之本分,卻以法師名義發表爭議性迷惑人心之政治言論,觀之天道篇第5節:倒道而言,忤道而悅(說),人之所治,安能治人!顛倒道理在言説,忤逆物情而高興,高言政治言論之妄語,還自以為是聖人,其實是盜用仁義行偽善在修行之假聖人(白話稱為:掛羊頭而在買賣狗肉),天道篇老早就說的很清楚了!何以知其然哉?觀之讓王篇第5節:道之真以治身,聖人之餘事也,非所以完身養生也。凡聖人之動作也必察其所以之(其心之所往、道德導引他往何方向)與其所以為(為什麽要這樣做、如何待物),則真假聖人自明矣。以及(賊莫大乎德有心而心有睫,及其有睫也而內視,內視而敗矣。最大的賊害是有心行德-賊德,到了看事情不用眼睛看,而是用心在臆測、在看,有心眼就麻煩了,必敗無疑。凶德有五,中德為首,凶德-一說為耳、目、口、鼻、心、一說為貪、嗔、癡、慢、疑。有以自好也,而吡其所不為者也-見2014、2、27修道德之鈴響了一文,所闡述天之五賊與心之五賊-賊德,老天爺正在進行以宗教為名,在修名利、求富貴(口善、行善、心不善或口善、心善、行不善之偽善-假慈悲、假聖人)之假的職業修行人進行管理,來撥亂反正,防止迷惑人心,違害眾生,是在玩真的,故從事掛羊頭而在賣狗肉之假的修行人要知道收斂了)自以為是,只會批評別人不對,但自己是什麽德性?已從頭爛到尾卻不知道,與凡人之不安於室養小三、拋家棄子、紅杏出牆一般,作出於道德有損,等同毀掉出家人的名節,鬧得滿城風雨之真假和尚、尼姑,政治和尚、尼姑,真、假道學之爭議事件,聘任尼姑當教授之大學,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教育部,是否要查明該大學、弘誓學院基金會與出家人,三者間是做如何連結?對於尼姑以法師名義參與爭議性政治言論,是否有接受供養金或補助款?其行為有無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即可釐清真、假尼姑之爭議,以息民怨。如此則又連累到其受聘之大學聲望,所以出家人既然要出家,就不要管俗事;要管俗事就還俗,不要掛羊頭賣狗肉,在修名利、富貴,變成假尼姑而壞了一鍋粥。
出家人申請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宗教所收取之供養金、捐獻、香油錢,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其宗旨不外為提供場所供凡人修心養性,以教化人心。但心術不正之凡人,為求免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竟不務正業,混水摸魚,也動起歪腦筋,各門、各派之佛學、道學都可以各式各樣之名義申請登記財團法人、社團法人之基金會、協會、促進會...等名義,只要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法人之設立許可文件,即可持許可文件向法院登記,取得登記證書後,即可各顯神通,皆稱自己才是正統門派,不必托缽,僅搖唇鼓舌,則可不耕而食,以基金會、協會、促進會名義接受供養、捐贈、添香油錢、點光明燈,法人收受捐款也可開立收據,捐獻人也可以收據抵繳年度綜合所得稅,何樂而不為?基金會也可靠政商關係人脈,向政府申請補助款,補助款下來,愛怎麽花,就怎麽花,只要有收據,經董監事會議、會員大會通過就可以核銷,也沒人在管(據網路新聞報導:連富人俱樂部之獅子會、扶輪社也有高額1.6億的補助款可補助,真是錦上添花,讓人羨慕、玄奘與弘誓兩個法人間之關係也讓人好奇),是一門無本錢之好生意,形成不申請法人基金會者,即趕不上時代潮流,錯失走旁門走道賺錢的好機會!。主管機關為:法院,依民法第30條、第60條規定只管設立登記、捐助章程變更、解散事宜,業務則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財團捐助人申請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許可文件,即可依第59條規定向法院登記,又依第32條、第33條規定業務主管機關雖可檢查法人之財產狀況及其有無違反許可條件與其他法律之規定,並可管理董監事,但通常是不敢得罪老虎(有頭有臉之基金會),對於基金會之財務報表只能發函回復:准予備查,省得麻煩。也不敢管、不能管、也不會管,自求多福,以免自討苦吃,被調職,因業務主管機關放任未管理、不管理的結果,產生到處都是寺廟、神壇、教會、精舍,家數比便利商店還多,且讓基金會商業化、政治化之亂像,如主管機關能拿出魄力,比照稅捐機關查帳,審核其財務報表,將不合理之支出費用予以剔除,對於違反相關之法律規定者,令法人限期改善,先予警告,逾期未改善者,下次減少補助或不予補助,讓法人感受到會被管,就比較知所改善或收斂,法人就比較不敢胡亂支出或掛羊頭賣狗肉,問題在於主管機關畏於民代或上級長官之淫威,還沒管,可能就先被調職之壓力,你說敢管嗎、能管嗎?不如不管,任其從頭爛到尾,反而沒事,搞到最後無法收拾時,只得由檢察條官依民法第36條、第44規定來收拾殘局,賸餘財產則歸地方自治團體(地方政府),到最後還是一場空(金剛經所言:無智亦無得,所以為人不必太聰明,一輩子在搞錢,死了兩手空空,什麽也帶不走);相對的相關之政府機關對於弱勢家庭、殘障照護申請補助,反而展現官威,設定各種門檻來限制,使其無法領到補助款,真的很可憐,而這些弱勢家庭都是礙於面子,經濟苦境羞於讓外人知道,以免丟臉,故貧困環境都存於黑暗之角落,不易被人發現,成為社會邊緣人,真的很可憐,才會有那麽多伴屍,不幸的家庭悲劇發生,所以要莫忘天下苦人多!
綜上,到底出家人、修行人是真和尚、假和尚;真尼姑、假尼姑;真道學、假道學;真聖人、假聖人?為仁義(偽善)之操、為淫僻(邪惡)之行?莊子將這些假道學、假修行人以文言文罵得很慘、很難聽,但文句中不帶任何一字髒字,不知道是罵到何人?賢者不要對號入座,但知道有人知道此事,就會收斂貪的行為,這才是真正之修道人。所以不須爭辯,只要將首揭莊子所說的這些話,拿來分析、比對,答案就一目了然!莊子幾千年前就以文言文道出世間上有些心術不正之凡人,父母不養,逃避現實,動歪腦筋,想要如何以出家修行之名,才可混水摸魚來接受供養,商人、想從政者之捐獻來換取會員、信眾之選票,就不必托缽、能開名車、背名牌包包、住豪宅,求名利、富貴,不愁材、米、油、鹽,是門好職業,還可提出一部份供養金來當政治獻金,提供者、接受者都是財團或社團法人,都沒有違法之問題,於選選舉時,政治人物要選票時,各種不同的補助款可源源不絕的湧進基金會來,以此方式來經營宗教、政治關係,妙在不言中,又可大言不慚的說自己是修行人,是真是假?也沒人知道,可以假亂真。以此方式來判斷之,即知道答案,此方式是屬於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之層級,看得懂的當然是修道高人,一聽到這些話時,就會羞愧無地自容;看不懂的還是一樣看不懂,等於是小學生沒讀好書,就在教有讀書的大學生要如何修行?只要會講有慧根、將來能到極樂世界去,信眾高興,自然就會淘出供養金來,豈不怪哉!唯有以高度國學造詣之文句來批判,被批判者也不知道是在罵人,實則就是在罵人,才能俯仰皆不得罪於人。 願天佑台灣!。
附註:
作者寫道家學説實務,每篇文章都會將文言文順便解釋為白話文,讓讀者易於瞭解,但為何本篇文章只將莊子如何痛罵這些假修行人,以道德之名,行假仁義(偽善)、假道學,以迷惑人心之辭句,又不帶任何一字之髒話,列出來而不作文義解釋呢?乃鑑於近日閙得滿城風雨之出家人當教授可否收供養金、開名車、背名牌包包,假冒道德,以法師名義行仁義(偽善),發表拒領還稅於民之1萬元退稅款,充當國家續命款,來迷惑人心之政治言論以假亂真,而對於出家人應否接受供養金及成立基金會有無申請政府補助款?也拿來當續命款,則隻字不提;以及真、假修行人,真道學、假道學;對於天地、乾坤、陰陽、男女之自然律(天理、自然法則),出家之真修行人不可能不知道,但竟能不安於室,去擔任從事同性婚姻法制化社會運動召集人,明顯違逆天理(自然法則),從事此社會運動時到底是以出家真修行人或以凡人身分擔任?就涉及是否違反戒律,壞了一鍋粥及逆天行事,與老天爺對著幹,等同是否有毀掉出家人名節之爭論?提供解方,由相爭之當事人自己來解釋,可知道是真修行人或假尼姑,道理至明,無爭論之必要,如果是假尼姑,則又涉及詐欺罪嫌,問題很嚴重?!看看文言文看得懂、看不懂,會不會解釋?解釋得出來,修道層級就很高,才是真修行人、真道學;解釋不出來就是假修行人、假道學,冒牌貨,還自稱是修行人,真道學,則臉皮比牆壁還厚,就可無庸爭論,才不至教壞囝仔大小,合予說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