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6章:「谷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第20章:「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眾人昭昭,我獨若昏。眾人察察,我獨悶悶。眾人皆有以,我獨頑且鄙,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第21章:孔德之容,惟道是從,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杳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深,其中有信」。南華經逍遙遊篇第1節: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徙於南冥也,水擊三千里,野馬也,塵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天之蒼蒼,其正色邪?其遠而無所至極邪?其視下也,亦若是則(而)已矣。齊物論第14節:予嘗為女妄言之,女以妄聽之。養生主篇:緣督以為經,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親、可以盡年。大宗師篇第6節:南伯子葵問乎女偊曰:子之年長矣,而色若孺子,何也?曰:吾聞道矣。天地篇第3節:王德之人,視乎冥冥,聽乎無聲,冥冥之中,獨見曉焉;無聲之中,獨聞和焉。故深之又深,而能物焉;神之又神,而能精焉。故其與萬物接也,至無而供其求,時騁而要其宿,大小長短修遠(各有其具)。天道篇第2節:知天樂者,無天怨,無人非,無物累,無鬼責。其動也天,其靜也地,一心定而王天下;其鬼不祟,其魂不疲,一心定而萬物服。天運篇第5節:聽之不聞其聲,視之不見其形,充滿天地,苞裹六極。刻意篇第2節:平易恬惔,則憂患不能入,邪氣不能襲,故其德全而神不虧。知北遊篇第3節:彼神明至精,與彼百化;物己死、生、方、圓,莫知其根。扁然而萬物自古以固存。陰陽四時運行,各得其序;惛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萬物蓄而不知,此之謂本根,可以觀於天矣。第9節:視之無形,聽之無聲,於人之論者,謂之冥冥。庚桑楚篇第5節:明乎人,明乎鬼,然後能獨行。則陽篇第8節:萬物有乎生,而莫見其根;有乎出而莫見其門。人皆尊其知之所知,而莫知恃其知之所不知而後知,可不謂大疑乎?此幾則立言在闡述天地根(玄牝之門,道體-無極、太極,生天、生地、生萬物,所從出之妙理)。大道若亡而存,不形而神,講到天地之根柢,看不到、摸不到、聽不到,但又是真實存在的,說沒有嗎?而又真實存在(人視天,看不見天上的東西、大鵬鳥由天視地,一樣也是看不到地上有沒有什麽東西,表示是情形相同,都看不清楚事實之真相-則已矣也:也是這樣啊。既然眼睛看不見,那到底有沒有東西存在)?眼睛看不到而又很玄、妙,果報都會顯現在每人眼前,又好像是真實的,已到了玄、妙層級,讓人感覺得很奇怪,世人不論相信、不相信都沒關係,但答案就是如此,世人不信邪,胡搞瞎搞,想怎麽幹就怎麽幹,只要我喜歡,也沒什麽不可以。為了權力,鬥的你死我活,勝者為王,敗者為寇,清算、追殺反對黨,權力也神的很(一樣是若亡而存,不形而神),你說是追殺,他說不是;明明自己是在搞錢,被人揭發,還要用權力去查人水錶或先發制人去法院告人,可以嗎?但權力在握,百姓既使氣死也沒有用,故民不與官鬥就是此原理!事實就是如此啊!可以?不可以如此亂搞呢?決定於是否違反自然法則(天理)這一線之隔而已矣。如因政治因素,上級交辦非起訴誰不可?非判刑不可?則奉命起訴、奉命判刑之司法官須承受陰陽之患;但其責任小於交辦之上級長官,交辦人到晚年問題就大了,德蕩乎名,知出乎爭(人間世第2節)。多少紅極一時的政客、商人、名嘴,如何欺負、整肅異己,其晚景是如何?新聞都有報導啊!這就是答案。不能以為權力在臥握,就可亂搞,弱者無法抗衡強者,但老天於看不過去時,就會出手教訓的!因自己所重之因,須由自己承受果,別人無法替代,這叫做自作自受,禍福無門,惟人自召之故也。如自己無法承受得了,還會連累到自己子孫的,相信、不相信皆無所謂,但答案就是如此(見齊物論第14節:予嘗為女妄言之,女以妄聽之,奚?為什麽媒體常在報導,在醫院、看守所裏面,有人忽然得了不治之疾,住進醫院或貪汙、妨害名譽,住進看守所,交保、釋放,又羈押、交保?家屬哭著在求老天爺說:老天爺啊!怎麽對我那麽不公平呢?這事情怎麽不是發生在別人身上?而是發生在我們的身上呢?但老天爺會聽嗎?想聽嗎?聽得到嗎?會理會嗎?理論、實務上都是作如此解釋。修到能大徹大悟之有德行修道人,一看就懂,較基本層級的,看似霧又像花,似懂非懂,但只要能嗅到凡人所講的無形,指的就是道,如同俚語所講的:天下事,逃不過如來佛之手掌心即已算入門了。
道德經第20章、第21章是在闡述修天道與人道,對於事情的看法、觀念完全不同,道學、科學、醫學觀念、見解之不同,相信與不相信之問題;南華經內篇、外篇、雜篇也都是在闡述自然法則,將修道人與凡人對事情的看法、觀念之不同及優缺點,都做了正、反兩面之分析,但都不做結論,由世人自己去判斷是非、對錯,如此都不得罪持不同見解之正、反兩方其中之任何一方,由自己承擔自作自受之果報,就無法怨天尤人了。 話說從前(Long Long ago),現代人說成:已翻頁。作者曾言:天機不能外洩,洩漏了天機等於是洩漏了國家機密,是會以叛國罪抓去關的,而莊子這本書(於從事學術理論研究時,書名稱為:莊子;從事修道體悟意境之實務,書名則稱為:南華經)卻又是專門在講天機不可外洩的事,不洩漏天機,則世人不知天機,造成違反了自然法則而不自知,可是洩漏了天機,又犯了天條(洩密罪),此兩者,都讓莊周很為難,他老先生為了能度化眾生,只得採說故事的方式為之,由世人自己看故事書,依故事之內容,自己去體悟故事到底在說些什麽?如此就不會渋及洩密罪,刑罰學理上稱為阻卻違法,也才不會受刑事之訴追。就是因為是故事,而故事太玄了,有時吹牛皮吹的很大,又讓人摸不到邊,武功不強的讀者,根本就看不懂,會認為是鬼話連篇,就不會想看,雖話說是說故事,但又非故事,而確實是真理。為了能體悟到北冥有魚這條魚到底是什麽魚?怎麽那麽特殊,而與其它的魚大不相同,其意境到底是在說什麽?遍查坊間書店、圖書舘都只有教科書、學術理論之著作,都找不到莊子實務之參考書,不但問不到,也無從問起,就是這原因,非得將這條魚搞清楚不可,就一頭栽進去研究,足足花了7年半的時間,才搞通此魚並非我們所吃的魚,而是指修道高人之代號而言,暗隱喻莊子本人,猶如佛家所言之:如來。因世人迷惑,才須修道將錯誤觀念改正過來,於改正前都會有障礙,障礙之原因,逍遙遊就說出來了。野馬:形容水氣,比喻凡人之觀念。塵:飄揚在空中的土,叫做塵。細碎的塵粒叫埃。形容觀念(水氣)被汙染了。一般凡人看事情,猶如水氣(觀念)被塵埃汙染、障礙住,故只能單向看事情,容易迷惑而執著,看不清楚事實真相,要修道,像北冥之魚一樣修成清凈心,才能化而為大鵬鳥圖南。修成清凈心,才能雙向或多方位看事情,才不會被障礙住。要能修成清凈心,就要過平易恬惔之生活,其鬼不祟,其魂不疲,憂患不能入,邪氣不能襲,德全而神不虧。行事光明磊落,壞事不足以擾亂他的修養,也不會侵入他的心境。有修成道就能避開各種禍患,而且百毒不侵,如此,就不必住醫院、看守所,能壽終正寢-老死,不會病死或其他不相同之死亡原因,更能造福子孫,所得到的都是看不到的無形利益,與看得到因相爭得來的利益完全不同,錯誤的觀念要不要改正?要不要免除禍患?都要由自己作抉擇,並承受自己所作所為之果報,別人是無法替代的。
一般年紀比較長者,血氣不通時,手腳於冬天容易冰冷,睡覺時總會將手、腳一起都蓋進棉被內,比較暖和;修道人任、督二脈之氣大都是暢通的,手、腳冬天會很溫暖,手、腳平時會有放靜電之感覺,所以睡覺時棉被只要有蓋到身體及肚臍就可以了,如果連手、腳掌也蓋棉被,則身體內的熱氣無法排出,那體內的水份就直接流入膀胱,變成小便,整晚就會一直起床小便,如此就很苦惱,不懂此原理時,會以為是得到膀胱無力之疾病,要看醫師,其實是身體很健康,體質異於常人之故也。但有修道,能緣督以為經者,知道此原理,會把手、腳伸出棉被外,不要蓋到棉被,讓手腳能排放體內之熱氣,就不必一直起床小便,可一睡到天明。
綜上,靈魂(心靈)清凈,未受汙染,對事情的看法就不會被障礙住(野馬、塵埃也),就不會迷惑顛倒行事,看不清楚事實真相,佛法已走到末法時期,已改由道法來接班、補位,以前之執政者高層曾發生過國會議長不接受黨主席之命令(部屬不聽長官之命令),而發生政爭,是明顯的違背自然法則(天理),其終局是黨主席敗陣,這是末法時期之政治亂像,有樣學樣,無樣自己想,上行下效,歹鬼帶頭,習慣成自然,國會議員已食髓知其味了,現在的執政黨國會黨團也爰前例,不聽黨主席之命令,總統提名之大法官人選,國會黨團要自主,可以不必接受黨中央之命令,行使人事同意權時也可以直接否決,與南韓發生之總統的命令,國會不接受,總統無法行使統帥權而宣佈戒嚴之情況相同,迷惑顛倒行事,那到底是下級要聽上級的命令或上級要先搞清楚下級的口味後,才能下達命令(與兒、媳要孝順父母、公婆,還是父母、公婆要孝順兒、媳之道理相同)呢?由執正黨提名之大法官人選,於國會行使同意權時,如由反對黨來否決人選,還情有可原,如由執政團隊自己來否決自己黨內提名之人選時,就亂了套,那到底總統府、黨主席與國會黨團總召間,是誰在當總統、誰是黨主席呢?誰要聽誰說的話呢?是男、女結婚生子來傳宗接代,還是男與男、女與女結婚,自己來絕後呢?這是天道與人道之不同,社會會如此亂,問題根源就出自於此,現在道法已補位,出現三人(三黨)共治,執政者無法再一黨獨大來享受執政資源,自然會感覺不能適應,很難過,整身都會癢!自從廢除公民與道德之教育課程與高雄氣爆善款使用、同性結婚,公投結果是人民反對同婚,但反對沒有用,公投不是做為施政、立法之依據,而是僅供執政者參考,並無拘束力!則與詐騙集團之詐騙行為並無不同,那又何必花那麽多錢辦理公投呢?執政者照常通過立法,違反了天律,無大無小,毀掉了倫理道德,是非、黑白不分,想怎麽搞就怎麽搞;國家政策是要廢除死刑,保障死刑犯之人權,故法院未經全體出席法官一致同意,所為死刑之判決,是為違憲,加害者之人權是受到了保障,受害者人權反而得不到保障。則憲法法庭所為違憲之判決自應比死刑犯之判決更要嚴謹、慎重,未經全體出席審理之大法官全體一致同意,才能判決違憲,不是由少數幾個大法官就可宣告違憲,否則立法權與司法權相互侵犯,也不必立法院來立法了,立了法就被宣告違憲;宣告違憲,立法院就來限制大法官開會人數、砍司法院預算,則容易造成政爭,變成獨裁、帝制,讓國家走向慢性滅亡,絕非人民之福(人間世篇第10節:大法官其知適足以知人之過,而不知其所以過-只會要求下級法院對死刑之判決要經全體出席審理之法官同意才能判決死刑;而對於違憲判決之大事,大法官自己卻不自我要求亦須經出席審理之大法官全體同意才能判決違憲,還允許大法官可提出不同意見書,只要出席審理之人數達法定人數,即可依多數決宣告違憲,護航政策,不但容易造成政爭,還違背天理-自然法則),在在都惹惱了老天爺,帳冊上都各記上一筆了;又德蕩乎名,知出乎爭-道德的淪落是因為人好名而引起的;人太聰明、技巧才會相爭(人間世第2節),政治獻金之收取、支出及博士論文之真、假、司法改革將刑事案件,偵查不公開,改革到將有政治因素之案件放任由特定媒體在推論、臆測就報導新聞先辦案,讓人民先知道訊息,也不必舉證,司法單位才跟隨著特定媒體之腳步在後面慢慢辦案,檢調還沒開始偵查,特定媒體都早已查清楚發佈新聞了,起訴書內容如與特定媒體報導的內容相似度很高,則特定媒體辦案的能力、權威高於檢調,權力等同以前被廢掉的特偵組,自然會讓人民感覺迷惑,不知是要相信媒體或檢察官之辦案能力,真、假莫辨,司法威信蕩然無存、各政黨對於大肥肉業者(人力仲介、都計營建業)所提供之政治獻金,是否要採相同標準接受人民及司法檢驗?能、不能妥善處理?如將羈押、交保淪為政治鬥爭之工具,搞到立法權與司法權對抗,兩院不相讓,水火不相容時,那政治問題就難善了,不要搞來搞去,搞到惹毛承審法院,也參一腳,為避免政治案件以司法案件來偵辦,冤枉到被告,將來被捲入政治紛爭,在不得罪任何一方下,免得將來自己也變成為被清算、鬥爭之對象,迫於無奈,只得來個停審,提釋憲或奉命提高保釋金、奉命羈押,不得不改變自己原來裁定之怪召來求自保,將來有責任,由上級法院來承擔,那就更麻煩。上級法院之裁定或判決,所種下之因,從今年開始,善惡之報,如影隨形,老天爺已在發威了,政壇上勢必會發生腥風血雨之肅殺現象,將來如發生政權輪替時,這些上級法院之法官是否算是政治法官,自己也會變成被清算之對像(法官須依自己所作的裁定、判決,對老天爺及自己之祖先負責,並不是對其長官負責,其善惡、對錯生於自己一念之間,果報由老天爺決定-道德經第20章:唯之於阿,相去幾何?善之於惡,相去幾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就會顯現於其晚年,較特殊者還會連帶影響到其子孫,自作就必須自受,無所逃於天地之間,無庸置疑的,且政治也會亂成一團(見知北遊第3節:今彼神明至精,與彼百化。上彼:天地也。下彼:萬物也。本根:大道也。物己死、生、方、圓,莫知其根也。扁然而萬物自古以固存。陰陽四時運行,各得其序;惛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萬物蓄而不知,此之謂本根,可以觀於天矣),這些玄妙現象是真實存在的。同理,毀壞倫理道德等同違反自然法則,即由本根來懲罰(受天地懲罰而不自知-天災人禍之發生、因果報應,亦出自本根,詳見齊物論第16節、寓言篇第5節之形、影理論、太上感應篇篇首:善惡之報,如影隨形理論)。至於是政治事件或司法案件?會演變、衍伸出何種政治亂象及因果報應?要如何才能導正亂象?讀者有空時自可讀讀莊子一書中的天地、天道、天運三篇之故事,拭目以待各國之政治勢力(權力)如何重組?就會知道大道之威力是否比颶風、地震、水災、火燒山可怕(秋水篇第9節:折大木蜚大屋者,唯我能也。寓言篇第4節:天有歷數,地有人據。知北遊第3節:若亡而存,不形而神。齊物論第6節:天地一指也-人算不如天算)!在此順便向讀者拜個早年,願人人平安,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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