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之所作所為負責之自然法則-不言之教(醫藥醫不了冤業病)與同聲相應,同類相從(物與類聚、人面獸心-獸面人心)之原理與關連。
老子第58章:「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正復為其奇,善復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矣。」、第75章:「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莊子漁父篇:「同聲相應,同類相從,天之理也。」、胠篋篇:「跖之徒問於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何適而無有道邪!」、盜跖篇:「古者禽獸多而人少,於是民皆巢居以避之…耕而食,織而衣,民無有相害之心…黃帝不能致德,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流血百里。堯舜作,立群臣;湯放其主,武王殺紂。自是之後,以強陵弱,以眾暴寡。湯武以來,皆亂人之徒也」。寓言篇:「人而無以先人,無人道也;人而無人道,是謂之陳人。盜跖可謂有人道乎?」。老子之道德經,意境很深,但每人都會解釋,且都解釋得頭頭是道,但解釋的對不對?有沒有走樣?沒人知道,唯一之標準答案,只有莊子解釋的才對。但莊子之南華經意境更深,有如天馬行空,更難懂。可能解釋得牛頭不對馬嘴,使人笑到掉了大門牙,非得有玄字輩高人來解釋,才能接近其意境。人一生中,都要與親朋、好友、同事、長官、部屬互動,生活才會多采多姿,有緣才會相聚,而這些緣中,包括了善緣與孽緣,古代話稱為同聲相應,同類相從。在社會化互動之過程中都會種下善因與惡因,年老時就會享受到善果與惡果,此為天之理也。天:自然也。理:法則也。所以每個人都須為自己之行為負責,這是自然法則,誰也拿老天沒辦法的!觀之醫院及看守所為何人滿為患?世人就必須要有覺悟,有些病生理疾病是要靠藥物來醫治才醫得好的-例如吃壞肚子,某部位發炎,吃藥就會好的;有些冤業病例如三毒,是要靠道學、佛學才能治得了的,醫學對於這些冤業病一點辦法也沒有-例如癌症、精神病患,是前世冤家死對頭找上門來,要用無形力來調解,才有辦法解決的,調解成功,則冤家走開了,病就好了;如調解不成,那就麻煩了,只能吃藥吃到死,死了,換下一輩子繼續再扯下去,沒完沒了的,所以要設法找出是何種冤讎?原因找出來,才能以調解來醫治,原因未找出,不論是標靶、雙標靶,鎮定劑之劑量用得多重?也只是產生暫時抑制之作用,只能吃藥吃到死為止,病因根本不能治好的。所以凡事須三思而後行,還是愛怎麼搞就怎麼搞?想怎麼搞就怎麼搞?先搞再說,反正也沒人看到,也沒人知道,但這一切,有老天所創造發明的光、影在監視,都看在眼裡,而且看得清清楚楚的,只是老天不語而已,每個人之所作所為都決定或影響到每個人之晚景或下一代,不可不慎,也稱之為:人生。
政務官無資格限制,靠選舉分配官位,事務官須靠考試才能取得任用資格,而政務官領導事務官,事務官不能有太多意見,不聽話會被調職,要聽話,升遷就很快,但上級在搞什麼花樣?下級無從知悉,所簽之公文如符合長官之需求,則批如擬,如不符合長官之需求則退回重擬或再酌,簽到長官滿意為止,出事時,上級會把責任推給下級,大官、民意代表、民選諸侯之敏感度很高,又可應酬,一有風吹草動,就會去搓掉,有關係就變為沒關係,下級沒關係又拿不出證據證明是上級交代,必須背黑鍋變成有關係,開標前一二天有辦法將容積率由300提高至450,總是有人簽公文,最後由首長批可,出事了須辦到底,此底當指承辦人而言,與升官要提前(錢)來談之原理相同,故承辦人除能拿出證據證明是上級交代,則責任逃也逃不掉,這下可慘了,故升官是福,但福中暗藏禍端;配合度不高,被調職,是禍,但以後不會發生貪污案而被捲在一起,禍中已依靠了福。沒有人知道其中之極致之道理,它沒有ㄧ定之標準答案,禍可變為福,福可變為禍,世人之迷惑很久了,誤以為升官就是福,貶官就是禍,而不是現在才開始迷惑也。民之飢,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飢。飢是指老百姓之日子不好過而言;上食稅之多,是以飢,食稅之多是指大官將預算拿來亂花,國庫沒錢了,只好加稅,老百姓之日子就會不好過而言。同聲相應,同類相從,天之理也。是指愛打麻將、喝酒、跳舞、粉味、貪污者聚在一起,趣味(臭味)相投,這是很自然的道理,沒出事前,每人都一本正經,滿口仁義道德(假的),出事了就現出原形來而言。盜亦有道乎?是醜化大盜之假修道、假仁義而言;何適而無有道邪!是指盜跖自己往臉貼金,說自己是有道,此道當指僅止於人道或錢道而言,非指天道。人而無以先人,無人道也;人而無人道,是謂之陳人。盜跖可謂有人道乎?只做人如果沒有比別人優秀,就趕不上時代潮流,作人如果趕不上時代潮流,就算LKK。如此說法,則盜跖算有人道嗎?此諷刺之言,令人啼笑皆非。
古者禽獸多而人少,於是民皆巢居以避之…耕而食,織而衣,民無有相害之心,為古人之真性,與禽獸共處久了,臉也長毛了,人看起來也很像野獸,但無相害之心,此即為獸面人心。湯武以來,皆亂人之徒也。指湯武以後,人就有相害之心,奸巧狡詐樣樣都來,都是壞人,此即人面獸心也,此寓言是在醜化政客之無恥。題目之不言之教所要說明者在於貪污要不要教,還是看了長官如何貪,部屬就會效法去貪污,而且會青出於藍而青於藍,只是貪的錢財不會比長官多而已,上樑不正,下樑歪。上樑正,下樑不敢不正。故大官、民意代表、民選諸侯應為表率,貪污只抓小咖,貪得不多,被抓去吃免錢飯,但大咖沒在怕,小咖自然會感覺委屈;因大咖長久以來有關係就沒關係,頂多抓幾個點綴點綴,抓給老百姓看,作作樣子表示有在抓貪污,看看A7合宜住宅是否會抓到大咖就知道了,貪污貪得太不像話,又抓不到大咖,只要老天之拂塵一揮,裝鈔票之行李箱就會現形。作者自前年起即二次點出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3項之偷渡條款不願修改,以配合護航違法擴大徵收農地謀取暴利,使老農民自殺,大官無動於衷,老天已看不下去了,營建、地政官員首長、諸侯要出事了,最後會換成主其事之官員自殺,多說會顧人怨,看得懂的官員就知道要退了,但這些和珅之徒弟們照常我行我素大貪特貪,如今換成他們被抓去關,預言是否成真?抓起來關只是剛好而已,此種人神共憤之貪官是否要直接捉去槍斃而不必問理由呢?並非事後諸葛,現在才預言。因福禍無常,官也不好當,故當官者要好自為之。
中小企業面臨商業競爭,而國家之法令嚴苛,政府為提高國家之競爭力,行政院採納監察院之建議,廢除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於廢止前經過七八年之開會研商,相關單位應配合法令之鬆綁,經濟部所主管之法令已鬆綁,甚至連公司法第15條所規定公司不得經營登記以外之業務及取消刑罰之規定。由申請營利事業改成商業登記,只要一申請,一天就可拿到登記證,簡政便民;唯獨營建單位就是要保留戒嚴時期施行至今之都市計劃法不願意鬆綁不打緊,更變本加厲來鉗制商業活動,與行政院對抗,對於82年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發佈實施前合法營業繳稅之小商業店家,天天稽查,找店家麻煩,把客人都嚇跑了,又一再行文要求店家遷移,否則要罰款、斷水斷電,要消滅合法店家,但對於同地區之大學校舍出租營業,違反都市計劃,則又視而不見,老百姓要自殺是你家的事,管你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00號、第402號如何解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法令不得溯及既往,你判你的,我就是要這樣的幹,以此來扯馬腿,陷馬於不義,使其民調一再下滑無法回升,讓國家競爭力流失,人民也拿營建官員沒辦法,最終由馬概括承受,倫常盡喪,老天都看在眼裡,只是尚未動手而已.你既然要做生意,還敢告到行政法院,法院竟敢亂判,判市政府敗訴,我就給你來個秋後算帳,天天給你到店家去稽查,干擾你店家做生意,看你生意做得下去嗎?此種官員與黑道擁槍自重並無二致,其長官也無所謂,放其手下之紅衛兵去凌虐店家,老百姓繳稅,連合法討個生活養家之機會也不給,故意將建築物合法使用認定為違法使用,就是要由紅衛兵連續稽查,把客人趕走,逼你搬家,請注意,下次老天之拂塵再揮下來時,就輪到你們進去吃免錢飯之適當時機了。如回頭,現在就放下屠殺老百姓之屠刀還來得及救自己,否則就要與大貪官住在一起了,這就是天理(自然法則)運作之結果,所以世人必須覺悟,不能與老天對抗,否則會吃不完兜著走的,願人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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